關於六脈神劍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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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30日 星期四

權證基礎篇

一、權證是什麼?

一般來說,權證分為兩類:
  1. 認購權證:
    可用特定股價與條件「買進」股票的權利憑證。 看多股票,可以買認購權證,當股價上漲,認購權證會上漲。
  2. 認售權證:
    可用特定股價與條件「賣出」股票的權利憑證。 看空股票,可以買認售權證,當股價下跌,認售權證會上漲。

二、權證的種類

  1. 依行使權利的時點分
    • 歐式權證:權證僅有在到期日當天,投資人才可向發行商申請執行履約。
    • 美式權證:在到期日之前(含到期日當天)的任一交易日,投資人皆可向發行商要求履約。
  2. 依標的資產分
    • 個股型:以單一個股為標的資產。
    • 指數型:以股價指數為標的資產。
    • ETF型:以指數股票型基金(ETF,例如:台灣50)為標的資產。

三、名詞解釋

  1. 履約價格:
    認購權證持有人提出履約要求時,需向發行人繳交約定的履約價格,才能夠得到標的股票;當標的股票遇除權或除息時,權證履約價格將需要有所調整。
  2. 行使比例:
    每一單位權證可以轉換標的股票的數量;當標的股票遇除權或除息時,權證行使比例則會有所調整。
  3. 到期日:
    權證有時間限制,過了到期日後,此權證即失去履約的權利。
  4. 避險比率(Delta):
    當標的股價變動 1元時,權證價格變動的大小。
  5. 成本槓桿:
    以買股票同等代價可以取得的認購權證的數量,即為認購權證的成本槓桿(G),其計算公式為:假設標的股票之市價為100元,而其認購權證價格為10元,則其成本槓桿為10倍,亦即以購買現股之成本可以購買10倍數量之權證。
  6. 實質槓桿(有效槓桿):
    成本槓桿倍數 × Delta = 實質槓桿
    衡量以買股票同等代價所取得的權證,當標的股價漲跌1﹪時,所有資金投資於權證下,其報酬漲跌的幅度,其計算公式為:
    假設標的股票之市價為100元,Delta為0.6,而其認購權證價格為10元,則其成本槓桿為10倍,此時其有效槓桿為6倍(= 10 ×0.6),即當標的股票上漲1元時,所有資金投資於權證下,其報酬為6元,為投資標的股的6倍。
  7. 溢價:
    權證的價格超出其內含價值的部份。
    若標的股價為100元,履約價格120元之認購權證市價為10元,其內含價值為零,溢價為10,溢價比為10/100=10%。
  8. 內含價值:
    權證在「到期前」其市價包含內含價值與時間價值兩部分,其關係如下式所示:
    權證市價 = 內含價值 + 時間價值
    內含價值 = (市價與履約價之價差)x行使比例
  9. 時間價值:
    時間價值 = 權證市價 - 內含價值
    = 反映權證未來進入價內狀態之可能的價值
  10. 歷史波動率:
    依標的股票歷史股價所推算出的波動率估計值,一般是用股價報酬率的標準差所推導出。
  11. 隱含波動率:
    利用權證評價公式反推出隱含在權證市價中的波動率,代表投資人對標的股價未來波動性之預期,可用以評估權證價格之合理性。
  12. 價內、價平、價外:
    認購權證和認售權證的價內區域剛好是相反的。在統一權證網,我們已經幫您標示在股價走勢圖上了,紅色線是履約價,淡黃色區域則是價內區域。如果股價進入價內區域,則申請履約可以獲得內含價值的部份。
    一般而言,當權證處於價外狀態時,實質槓桿較高,但跟隨股價變化的連動性較不敏感,當標的股價上漲,權證反應的程度可能較小。
    當權證進入價內狀態時,權證跟隨股價變化的連動性會比較強,如果是深度價內的權證,當標的股價上漲1元,權證也幾乎上漲1元,貼近於股票的價格走勢,不過實質槓桿算起來也就比較小。
    一般我們會建議權證新手投資人優先挑選「價外10%~價內10%」的權證,避開深度價外、與深度價內的權證,比較能夠獲得預期中的效果。

四、權證價格的形成:


五、影響認購權證價格之因素


六、投資認購權證有哪些優點?

  1. 投資門檻低,槓桿效果高
    即使數千元的小額資金也可參與標的股的行情,獲取標的股價上漲/下跌的好處,以目前市場上權證實質槓桿倍數多在3~8倍之間,股票只要小漲3%,認購權證的漲幅就有機會達到9%~24%,因此投資權證之報酬率有機會遠高於僅投資標的股票!
  2. 損失有限,獲利無窮
    價如看錯行情,投資人最大損失為期初所付出的所有權利金,但較現股投資損失金額仍相對較小,也不會有融資、融券追繳保證金的壓力;但做對方向時,權證的獲利會加速飆漲,具有自動加碼的效果,有可能帶來數以倍計的利潤。
  3. 操作靈活,多空皆可作
    權證為一衍生性證券,而且有份認購、認售,多空兩個方向都可以操作,買進賣出如股票一樣方便,可配合標的股票而產生許多不同之操作策略,使投資人之資金運用更具效率,創造更高的投資績效。
  4. 稅賦成本低
    交易稅為權證賣出價格的1‰,相較於股票交易稅是股票賣出價格的3‰,稅賦更低更划算。
  5. 權證VS股票 VS 融資券 比較表

七、投資認購權證有哪些風險?

  1. 可能損失期初支付之權利金
    若標的股走勢不如預期,到期處於價外,投資人會損失當初買權證付的權利金。
  2. 時間價值逐漸減少
    權證的時間價值會逐漸減少,若標的處於整理的盤勢,將侵蝕權證的獲利。
  3. 權證報價流動性差或波動度不穩定
    造市券商若委買委賣報價的價差過大、掛單量少、報價波動度不穩定,投資人權益將受損,故宜慎選發行券商。
  4. 單日權證價格漲跌幅過大之風險
    權證漲跌幅遠大於股票,能賺取高倍數報酬,但若標的股票價格走勢不如預期時,權證跌幅也會以相對的倍數擴大。
  5. 權證價格與標的股價變動不一致
    若權證處於深價外且接近到期日,或者是權證報價波動度變動時,會發生權證價格與股票價格漲跌不一致。

實務篇

基礎篇

一、權證交易方式

  1. 一律委託集保公司辦理帳簿劃撥,投資人無法申請領回認購權證。
  2. 認購權證上市後買賣無需另行開戶,可使用集中市場股票交易帳戶進行買賣,惟初次買進前需於經紀商處先行簽署風險預告書。
  3. 認購權證之交易單位,如同現行股票,以「一千認購權證單位」為一交易單位或其整數單位,無零股交易。
  4. 權證自9:00第1次撮合處理後至13:25止,採逐筆交易的「連續競價制度」,權證委託單隨到隨撮,可能在1秒鐘就成交了好幾筆,比股票市場的集合競價(約20秒)速度更快。而13:25後最後5分鐘仍採集合競價撮合。
  5. 認購權證委託價格跳動單位與股票之升降單位有部份不同:

二、權證之漲跌幅限制

以標的證券漲/跌幅金額,作為認購權證之漲跌幅限制。
以認購權證為例,
漲停價格=前一日權證收盤價+(標的漲停價-標的開盤參考價)×行使比例
跌停價格=前一日權證收盤價-(標的開盤參考價-標的跌停價)×行使比例
假設某權證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2元,最新的行使比率為1:0.2,而其標的股價前一交易日收在50元,則今日漲跌停的價格計算如下:
標的股票漲停價格:50×(1+7%)=53.5
標的股票跌停價格:50×(1-7%)=46.5
  1. 權證漲停價格
    認購權證:2+(53.5-50)×0.2=2.7
    認售權證:2+(50-46.5)×0.2=2.7
  2. 權證跌停價格
    認購權證:2-(50-46.5)×0.2=1.3
    認售權證:2-(53.5-50)×0.2=1.3
    權證最大漲幅:(2.7-2)/2×100%=35%
    權證最大跌幅:(1.3-2)/2×100%=-35%

三、流動量提供者事項

  1. 主動報價:
    1. 流動量提供者申報之價格應包含買進價格及賣出價格。
    2. 流動量提供者應主動每隔5分鐘至少報價一次,而此報價應至少維持三十秒。
    3. 流動量提供者應訂定最高申報買進價格與最低申報賣出價格間之最大升降單位。
    4. 權證每筆買進報價不得低於一百交易單位或總金額應達壹拾萬元以上。
      但有下列各情事之一者,得不受其限制,惟不得低於十交易單位:
      (1)現股流動性不足時。
      (2)標的證券為處置股票時。
      (3)開盤後五分鐘至十五分鐘及收盤前五分鐘。
    5. 權證每筆賣出報價不得低於十交易單位。
  2. 流動量提供者於下列時機得不提供報價:
    1. 集中交易市場開盤後五分鐘內。
    2. 權證之標的證券暫停交易。
    3. 當流動量提供者專戶內之權證數量無法滿足每筆報價最低賣出單位時,流動量提供者得僅申報買進。
    4. 發行人自行訂定之其他時機。
      發行券商依照交易所、櫃買中心訂定之認購(售)權證流動量提供者作業要點,書明於公開說明書中,
      各家券商可能有些微出入,以權證公開說明書所載為準。

四、權證履約

  1. 履約方式
    • 現金結算:
      投資人提出履約申請時,權證發行人會依標的股價與權證履約價之差價,計算履約價值,扣除交易稅與手續費之後,結算現金至投資人帳戶。
    • 證券給付:
      證權證持有人先依履約價格支付價金給發行人,發行人再將對應張數的股票付給權證投資人。不過,有時權證發行人可選擇以現金結算,依該檔權證發行之公開說明書為準。
  2. 履約作業
    • 如在到期日前,持有人行使權利,要求履約時:
      1. 請求時間:每一營業日下午二時半前
      2. 履約單位:應為一千單位或其整數倍之權證。
      3. 請求方式:持集保存摺、印鑑到往來證券商填寫「認購權證履約申請委託書」,委託證券商提出履約申請,並向證券商預繳所需支付的履約價款與手續費
      4. 由發行人決定採現金結算或證券給付 (若發行人選擇現金結算,受委託證券商會於請求履約後第一個營業日退回預收款項),完成後於次兩個交易日投資人即可取得款或券。
    • 如在到期日時,仍具履約價值而未申請履約者,發行人將以標的證券收盤前六十分鐘內成交價格之簡單算數平均價自動現金結算;如標的為指數,則以收盤前三十分鐘內標的指數之簡單算數平均數自動現金結算。

五、相關交易成本



來源:
http://warrant.pscnet.com.tw/teachClass.shtml